2025年12月1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港市)

审批
江苏-苏州-张家港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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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市)
发布日期: 2025-12-17 16: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50万个塑料包装容器搬迁项目

**市恬庄村**路1号

**贝****公司

******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恬庄村**路1号,租用厂房面积2587.44平方米,购置相应设备,主要从事塑料包装容器生产,该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包装容器150万个。

1.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 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 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 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2

塑料制品迁建项目

**市**市乐余镇双丰路1029号

**宝****公司

******公司

项目位于**市乐余镇双丰路1029号,租用厂房面积1000平方米,为搬迁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搬迁相应生产设备及设施,建成后年产900万个塑料制品。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3

碧**全玻****公司特种玻璃**项目

**市塘桥镇妙二路66号

碧**全玻****公司

******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塘桥镇妙二路66号,租用厂房面积11530平方米,购置相应设备,主要从事特种玻璃生产,该项目建成后,年产单片钢化玻璃(成品)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成品)32 万平方米、夹层玻璃(成品)10 万平方米。

1.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 本项目夹胶、打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 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 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贝****公司承诺书

**宝****公司承诺书

碧**全玻****公司承诺书

附件(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