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4385627 | 建设单位法人:姚建东 |
| 白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人民南路四段63号 |
| ****公司****中心110kV繁江站1号、2号主变综合能效提升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社区5组既有繁江110kV变电站站内 |
| 经度:104.02891 纬度: 30.881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11 |
| 成环审(辐)〔2022〕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95.38 |
| 18.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438562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核工业**〇研究所 |
| 121********204824K | 验收监测单位:西弗****公司 |
| ****0100MA6DG5NB76 | 竣工时间:2023-08-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1?id=511146xqzy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繁江110kV****电站,变电站采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为户外AIS布置,110kV出线采用架空出线;本次更换110kV****电站1号、2号主变压器,容量由2×40MVA更换为2×63MVA,并完善相应配套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既有繁江110kV变电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AIS布置,架空出线;本次将原有1#主变、2#主变由2×40MVA更换为2×63MVA,并完善相应配套设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力供应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供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既有化粪池2m3,**事故油池23m3;废旧蓄电池、废绝缘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既有化粪池2m3,事故油池利旧有效容积26.7m3;废旧蓄电池、废绝缘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经参建各方现场核实,该油池为圆形,净空直径为3.9m,有效储水(油)深度为2.24m,有效容积为26.7m3,满足**主变排油,即单台主变总油量的100%的要求。未**事故油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事故油池23m3 | 事故油池利旧有效容积26.7m3 |
| 既有化粪池2m3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既有化粪池2m3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一)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有效减缓或消除工程建设、运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有效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避免施工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做好迹地恢复工作。 (三)主变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备相应规模的变压器事故油池,认真落实各项电磁环境影响防范措施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环境影响因子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四)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做好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减少公众对该项目安全防护及电磁辐射的疑虑,避免因相关工作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加强了环境保护工作,建设单位设置了环境管理机构;本项目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在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中落实了环评和批复措施,并将环保措施纳入设计、施工合同中,有效减缓了项目建设、运行期产生的环境影响。 参建单位加强了环境管理,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立有完善的项目管理组织体系;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制定了施工方案,对施工区域设置了围挡,采取了封闭式施工,基础开挖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在站内堆放,并对进出施工区的车辆进行除泥冲洗,设置有喷雾降尘设备,不定期对施工道路在非雨天时进行洒水、清扫,使用商用混凝土;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各施工设备布置于站内场地中央,远离声环境敏感点,不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不同时使用多台噪声源机具,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施工活动均集中在昼间进行,未出现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的情况;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后不定期清掏;施工产生的施工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土建施工开挖量极小,开挖的土石方在站内就地平衡,无弃土产生;拆除的建筑垃圾已运往市政建筑垃圾堆场后综合利用;主变压器内部的变压器油已全部放至密封性能良好的油罐中,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无不可用主变压器油产生。主变放油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含油劳保用品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未发生油污染环境事件。变电站施工活动均位于站内,施工结束后已对站内施工扰动区域进行了清理和恢复,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通过查阅主变相关资料并现场调查繁江110kV变电站1#、2#主变采用SZ20-63000/110-NX2型电力变压器,采用自冷式散热器,无风机;根据1#、2#主变出厂资料的《试验报告》声级测**果,满足环评文件中选用60dB(A)(距设备2m处)的主变设备的要求。根据监测结果,繁江110kV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敏感目标处声环境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本项目繁江110kV变电站各监测点位及周围敏感目标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站内设置有效容积26.7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容量能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11.3.4中“总事故油****发电厂部分,按100%的油量确定”的单台最大容量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公司电网固体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23〕649号)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等相关固废管理的要求,将废旧蓄电池和事故油交由该年度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项目建设及环保设施调试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有关环境诉求。并在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做好了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等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开工建设时间满足批复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