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参与编制《耐磨、透水沥青路面用钢渣》国家标准项目直接谈判工作已完成,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采购人:****。 2、推荐成交供应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采购预算:100000元。 4、拟成交金额:100000元。 5、采购内容: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邀请参编冶金固废**国家标准编制工作的函》,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冶金固废**相关国家标准编制单位。 ****公司内部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发挥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公司转型升级、创新成果转化、产业链供应链保障能力建设等,拟以****名义参与《耐磨、透水沥青路面用钢渣》国家标准制定。 6、采购理由: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适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等特殊情况。 7、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1)、必须是在中****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有股权关系、控制关系等),只允许其中一家报价。 2)、报价人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实力雄厚,资质良好。 3)、企业所有证照齐全、信誉良好,营业执照等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4)、参与项目报名/报价的单位不得存在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状态,若经查询还存在其他不良信息,则采购单位将根据风险情况取消有效资格。****公司参与的,****公司亦不得存在上述情形。 5)、无不良业绩记录不得被列入广****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商业伙伴名单》,不得被列入****《整改期供应商名录》、《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失信商业伙伴名录》。****公司参与的,****公司亦不得存在上述情形。 6)、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报价。 7)、不允许转包、分包。 8)、禁止隐性分包:成交主体必须为实际履约主体,禁止成交后将项目转交至其他分支机构或其他企业执行。 8、公示期为自公告期起至2025年12月19日。报价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盖章形式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号:****@gxjinhai.com)向联系部门提出,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9、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采购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 10、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https://zc.****.com/default/foreground/index.do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com/index )上发布。 11、联系部门及监督部门电话:招标代理:****0779-****756,审计部/风控合规部0779-****722。 特此公告! **** 招标办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