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四里河路(**路-北一环)(不含涉铁段)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四里河路(**路-北一环)(不含涉铁段)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该项目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补遗1,附件内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的第4列为“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与招标文件第64页要求的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评审的“第 4 列(数量)内容不得修改”及招标文件第235页“(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如有)”不一致,请明确第四列如何填写,以哪种为准
答:详见补疑2附件内容,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2.招标文件P216页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的内容与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填报的“投标函(报价文件)”内容基本一致,是否不需要再另外上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标书代写
答:投标人提供的格式为上述两种格式的任一种的均予以认可。
3.招标人发布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并没有“数量”一列,投标文件格式《(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数量”一列要求响应《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请明确《(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的“数量”一列是否不需填报标书代写
答:详见补疑2附件内容,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4.招标文件第235页“(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如有)”中第4列“数量”在补遗一下发的资料“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未发现,请问“数量”一列是否删除
答:详见补疑2附件内容,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政务区**路550号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0551-****2248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879、****3831
2025年12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7日
附件:补疑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