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湾沚区陶辛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 | |||||||
| 项目编号 | WH100SZ25SG0781 (任务书编号:FS340********662号) | |||||||
| 标段名称 | 湾沚区陶辛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 | |||||||
| 标段编号 | WH100SZ25SG0781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湾****人民政府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曹工0553-****26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芜****水厂路1号-2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陶庭国177****679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15日 |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 (联合体成员:****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6515.71 | |||||||
| 项目负责人 | 杭喆 | |||||||
| 证书编号:皖144********51170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36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资格业绩:**集中区大**三桥南侧片区道路工程一期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一标段) 2、加分业绩:**集中区大**三桥南侧片区道路工程一期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一标段) | |||||||
| 规定公示的奖项 | ****党校迁建项目荣获2024年度**市建设工程“鸠兹杯”奖(市优质工程) |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9388.47 | |||||||
| 项目负责人 | 吴昌根 | |||||||
| 证书编号:皖150********01657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36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资格业绩:焦村基地市政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2、加分业绩:焦村基地市政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 |||||||
| 规定公示的奖项 | **市湾沚区物流大道(**路-钻石路)工程荣获2023年度**市建设工程“鸠兹杯”奖(市优质工程) |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0000.00 | |||||||
| 项目负责人 | 贾廷方 | |||||||
| 证书编号:皖132********05843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36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资格业绩:湾****中心外环境工程项目 2、加分业绩:湾****中心外环境工程项目 | |||||||
| 规定公示的奖项 | ****学校教学楼综合体工程荣获2022年度**市建设工程“鸠兹杯”奖(市优质工程)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公司 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成员******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至2024年06月05日; 2、****公司 投标文件中一级建造师魏科文未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公司 投标文件中一级建造师李胜的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模糊不清楚,身份证有效期至2022年07月01日; 4、****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一级建造师袁东杰注册证书的使用有效期模糊不清,无法辨认; 5、**市****公司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县现代城 B 区等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中**市****公司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不是牵头人。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M值=20%; 2、基准价:****3745.18元; 3、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单位:****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 4、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第三个字拼音首字母顺序排序。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