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残联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支河镇、时村镇、朱仙庄镇、桃园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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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支河镇、时村镇、朱仙庄镇、桃园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残联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支河镇、时村镇、朱仙庄镇、桃园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市**区爱心老年公寓

中标(成交)金额:255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残联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支河镇、时村镇、朱仙庄镇、桃园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

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市**区支河镇、时村镇、朱仙庄镇、桃园镇

服务要求:****残联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支河镇、时村镇、朱仙庄镇、桃园镇--残疾人居家托

养服务项目(二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5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需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

徽省******白马家居4楼,联系方式 150****050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

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映月路6号

联系方式:朱理、0557-****015

王主任、0557-****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白马家居4楼

联系方式: 150****0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15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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