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规划的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一)规划名称
**省**市**县九**水系(200km2以下)流域综合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次流域综合规划范围主要包括河坑溪、坪坑溪、永溪、西坑溪、象溪、涵溪、坂场溪、**溪、黄井溪、省山溪、茶埔溪等11条50-200平方公里河道;以及船场溪支流白露溪、**溪、田治溪、油坑溪、科岭溪、际头溪(示头坑)、奎坑溪、禾仓坑、梧宅溪、后洞溪、亭仔角溪(集星溪)、十八家溪(世禄溪)、村中溪、南塘溪(南坑溪)、朱坑、白沙坑、下村溪、枫林溪、蕉坑、金竹坑;**支流乐土溪(古溪溪)、高才溪(联桥溪)、斗米溪、后坑溪(下村溪)、都**、**溪(大山溪)、棠溪、双月溪、上苑坑、坑内坑、东建溪、高公溪、仙洞溪、纳流坑、五岩坑、云水坑、林坂坑;**溪支流荆都溪、梧营溪、陈埔地溪(宝斗溪)、南坪溪、过坑溪;**溪支流炭坑溪、横坑等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
(三)规划总体布局
本次规划包括防洪减灾规划、水**配置规划、城乡供水规划、灌溉规划、节水规划、水**保护规划、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本次规****水电站规划。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
****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8****4605
三、规划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中标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96-****778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1.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内容环境合理性初步分析,规划与国家政策、相关规划的相容性与协调性分析等;
2.区域环境现状调查;
3.规划环境影响识别与指标体系建立;
4.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提出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规划调整建议与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
5.跟踪评价与环境管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有关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次规划环评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具体如下:
1.对本规划方案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请提出反对理由;
2.本规划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公众关注的相关环境问题;
3.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措施,例如**保护利用、规划布局、大气及地表水环境改善、环境风险、环境管理、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公示指定人联系,获取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对合理意见和建议将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