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2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滨州-邹平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2025年12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43-****343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鹤伴二路677****环境局**分局

邮 编:256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市****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预拌和水泥稳定土产品优化升级项目

****办事处韦家村

**齐汇****公司


该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办事处韦家村,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总用地面积7000平方米,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主要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购置安装研磨机、筛分机等主要设备2台,在原料总用量不变前提下使用来自**市内的脱硫石膏、煤渣代替部分水泥、石子进行生产,技改后原有产品产能保持不变。

该项目石子整形、筛分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煤渣研磨、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 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该项目废水主要是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经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均不外排。该项目废水主要是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经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均不得外排。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须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固废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除尘器收集尘、沉淀池泥渣回收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公司

预焙阳极自动清理机组技术改造项目

**市焦桥镇刁宋村北

******公司

该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焦桥镇刁宋村北,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无新增用地面积,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509-371626-07-02-806090),主要利用原有车间及其他公辅设施,增加自动化输送链板、自动化清理机械臂、自动化开槽机等设备5台(套),仅将现有人工清块、开槽改造为自动化清块及开槽,原有项目产能保持不变。

该项目清块及开槽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6.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该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生产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上,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项目加强用水管理,不新增废水产生。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其中收集尘、废填充料、下脚料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