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卫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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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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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街道****** A 区 9#楼 0119 室

中标(成交)金额:228000.00 元/年

评审总得分:82.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物业服务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1+1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业主单位综合评定,能满足招标人要求认真履行合同无违约行为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联系方式:张工 181****881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营镇

联系方式:戴院长181****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

联系方式: 张工 181****8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181****8817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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