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等相关保险承保服务项目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等相关保险承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1、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分表:标书代写
| 标题名称 |
原内容 |
现修改为 |
| 服务质量及偿付能力(38分) |
1、****公司在2024年度保险服务质量指数评价结果:保险服务质量指数≥92,得14分;保险服务质量指数在87(含)-92范围内,得8分;保险服务质量指数在80(含)-85范围内,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此项满分14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银保信官方网站发布服务评价结果截图或文件复印件; 2、****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得6分;18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得4分;13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得2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30%的,不得分;此项满分6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事务所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 3、****公司在最新一期或2024年第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财险评定为A类的,得8分;财险评定为B类的,得4分;其它的不得分,此项满分8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总局通报的《关于通报分类监管评价结果的函》复印件或****总局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网站发布的最新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截图; 注:保险分支机构参与竞磋时,****公司****监管局通报的评价结果函; 4、****公司在其最新一期或2024年度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SARMRA评估)得分:得分排名第一,得10分;得分排名第二,得5分;得分排名第三,得2分;其它的不得分;此项满分10分;须提供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近期或2024年SARMRA评估意见书复印件。 |
1、删除该评审项,分值调整至第2和第3项; 2、****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得18分;18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得12分;13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得6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30%的,不得分;此项满分18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事务所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 3、****公司在最新一期或2024年第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财险评定为A类的,得20分;财险评定为B类的,得10分;其它的不得分,此项满分20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总局通报的《关于通报分类监管评价结果的函》复印件或****总局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网站发布的最新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截图; 注:保险分支机构参与竞磋时,****公司****监管局通报的评价结果函; 4、删除该评审项,分值调整至第2和第3项。 |
2、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
3、本补充公告不新增评审项,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