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1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2)

审批
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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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1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2)
日期:2025/12/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506****环境局行****管理科)

公 示 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23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白象街150号

传 真:0692-****506

邮 编:678400

项目名称

********工厂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省德宏州**县九保乡老沙****园区沙坝片区)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保兴****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县九保乡老沙****园区沙坝片区),总用地面积约14666.74m2,建筑面积约695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层钢架结构生产厂房(设置加工区、成品烤房、吸尘房)、原料堆场、打包区、成品堆放区、锅炉房、办公室、水电及相应的环保配套设施等。形成年加工单板20000m3生产线4条,年加工板材10000m3生产线3条。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5万元,占总投资的6.11%。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噪声及固废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废气(锅炉燃烧废气、木材烘干废气、木料加工粉尘、施胶废气等)、废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锅炉废水等)、生产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固体废物(炉渣、粉尘、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润滑油油、废胶桶)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大风或干燥天气增加洒水频次或停止施工作业,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座3m3的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地势最低处**1座容积为15m3的初期雨水沉淀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避免同时运行,在靠近居民点一侧搭设施工挡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午间禁止施工;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止鸣笛。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与周围居民建立良好关系,及时让附近居民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尽量满足附近居民提出的合理的降噪要求。施工场界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及绿化。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化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运往**县合法合规的建筑垃圾消纳点处置,严禁随意遗弃。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断料、去皮打圆、锯切、开料、齐头、齐边、砂光、梳齿等工序产尘设备上方产尘点分别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集气罩仅留有1个进出料口,其余方向均密闭,负压收集),粉尘经集气管道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锅炉燃烧废气引至1套“陶瓷多管旋风+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少量木料烘干废气、施胶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治理措施

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方式,建筑物屋面及地面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周边雨水沟渠,原料堆场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晴天分批回用于绿化、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锅炉废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7.0m3/d、采用MBR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后,暂存于30m3暂存池内,晴天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管**壳阻尼等降噪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及设备维护。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环境保护目标(新沙坝村)处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执行。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用于锅炉燃料或外售;除尘器粉尘、锅炉炉渣委托周边农户做农田肥料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库,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胶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处理和储存过程、危废暂存过程中发生泄漏,若处理不当,可能会给局部土壤、地下水环境带来一定影响。通过采取源头控制和过程防控措施,加强厂区巡检,对跑冒滴漏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库、涂胶作业区、胶料及机油仓储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生产厂房、办公生活用房等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执行。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主要为废润滑油泄漏事故和火灾事故。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开展应急措施。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加强培训和演练。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下,环境风险可防控。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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