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斯克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抛光片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拟审批公示

审批
河南-洛阳-涧西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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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光片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7

关于2025年12月17日拟对****抛光片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抛光片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一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9-****1042

传真:0379-****4547

通讯地址:**市老**九都路328****环境局(4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抛光片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开发区滨**路99号

****

******公司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滨**路99号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现有硅抛光片生产车间,淘汰并更新包括线切割机、磨片清洗机、SBD机、抛光机等老旧设备,新增自动去边机、单片清洗机等自动化设备,实现抛光片生产线性能提升,满足产品结构转型需求。项目建设完成后,提高8英寸硅抛光片产能,从6英寸硅抛光片生产规模中替代,全厂硅抛光片生产规模仍为150M平方英寸/a,总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

1、废气。按《报告书》要求,配套建设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来料清洗机、单片清洗机均为密闭设备,顶部设置废气集气管,酸性废气污染物氯化氢、氟化物依托现有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碱性废气污染物氨依托现有酸液淋洗塔进行处理。

上述各项废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无组织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2、废水。项目要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类处理”的原则,对各种废水分类进行处理。

依托厂区现有建设一套酸碱废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废水处理规模为1500m3/d;一套含氟废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规模为1500m3/d;一套研磨废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规模为2000m3/d。酸碱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中和反应工艺,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中水回用系统采用“袋式过滤器+UF超滤系统+保安过滤器+RO反渗透”工艺,**回用于生产;含氟废水、研磨废水处理系统均采用絮凝沉淀工艺,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纯水站制备排放的含盐废水、中水回用系统排放的含盐废水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管网,****处理站出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出,各污染物应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排放标****处理厂接管要求,****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报告书》要求,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一般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经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集中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转移的相关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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