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销号公示表
| 整改实施 主体 |
****建设局牵头,州发改委、****环境局、州水利局配合,****政府具体负责。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
| 整改任务 概述 |
怒江(泸****完小附近有多处污水排放口,直排污水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1847毫克/升、235毫克/升、6.62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II类标准的122倍、46倍、12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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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情况 |
1.2023年8月26日至9月1日,****建设局****施工队,****完小附近污水直排口进行排查整治,累计排查出污水直排口7个。整治工程累计铺设污水管网90米,埋设成品玻璃钢化粪池3个,污水由管网接入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截污干管,末****处理站处理,7个污水直排口完成整改。 2.2023年7月,启动实施“泸****处理站建设项目”及小沙坝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截至2024年4月30日,****处理站建成并投入运行,累计铺设污水管网8.7公里。有效解决小沙坝片区5500人污水处理问题,消除**市**污水空白区62.5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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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通过县级自查自验,****建设局牵头,州发改委、****环境局、州水利局配合开展现场核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怒江(泸****完小附近有多处污水排放口,直排污水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1847毫克/升、235毫克/升、6.62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II类标准的122倍、46倍、12倍”,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了整改,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达到了预期目的,台账资料齐全。予以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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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和松涛0886-****816 电子邮箱:****@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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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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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