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楚烽磷矿采空区地表剥离卸荷治理工程 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在 **市公共**交易网、****政府网 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 12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在 ****交易中心****中心(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并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完成评标 ,****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5663.83元 | ****7875.54元 | ****2538.30元 |
| 质量目标 | 施工质量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施工质量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施工质量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730日历天 | 730日历天 | 730日历天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10018 |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55595 |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D****30966;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1015 | (鄂)JZ安许证字[2018]026224 | (鄂)JZ安许证字[2018]025169 |
| 拟派 | 项目经理:朱羽 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 242****0963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B(2016)****965 | 项目经理:李经梅 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242****1749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B(2021)****040 | 项目经理:聂梦青 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242****2720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B(2025)****205 |
| 技术负责人:胡忠博 建筑/建筑结构专业中级工程师: 襄人社发[2023]11号 | 技术负责人:梁飞 建筑施工专业中级工程师: P000****301101 | 技术负责人:闫朕 建筑施工专业中级工程师:C****0213F2522 | |
| 施工员:姚强 岗位证:042********17002323 | 技术负责人:梁飞 建筑施工专业中级工程师: P000****301101 | 技术负责人:闫朕 建筑施工专业中级工程师:C****0213F2522 | |
| 质量员:余益军 岗位证:042********56000003 | 质量员:李许然 岗位证:042********54000087 | 质量员:赵鹏 岗位证:042********96000015 | |
| 材料员:王大文 岗位证:042********94000015 | 材料员:谢军涛 岗位证:042********54000097 | 材料员:霍红岩 岗位证:042********18008892 | |
| 资料员:汪声荣 岗位证:042********17000991 | 资料员:高照堂 岗位证:042********54000102 | 资料员:张文艳 岗位证:042********96000038 | |
| 安全员:刘书峰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C2(2016)****640 | 安全员:梁燕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C3(2025)****819 | 安全员:莘业勇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C2(2024)****004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00 分(**时间)在 ****交易中心 第 2 评标室通过 综合评估法 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 4 家投标人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 4 家投标人资格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委员会评审, 4 家投标人响应性评审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 4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司。 招标单位经办人:李先生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杨女士 |
废标结果
| 投标人 | 被否决的依据 |
| /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 00 时00 分至 2025 年12 月 22 日 24 时 00 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地址:保****镇**北路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156****4456
2.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保****镇**街47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传真):0710-****567
3.行业主管部门:****规划局
地址:保****镇光千路7号
联系人:生态修复股
电话(传真):0710-****737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审批局
地址:****中心(市民之家)四楼
联系人:监管执法股
电话(传真):0710-****897
备注:1、所有填写处如实填写,不仅限于空白行数;
2、公示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公示时间。公示时间的最后一日落在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应当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招标人: ****
2025年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