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宁财(采)〔2020〕325号)、《****财政厅****政府采购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330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494号)有关工作要求,现将2026年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示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意向的申报时间及范围各部门(单位)在2025年12月24日前,申报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采购意向。货物、服务在60万元及以上、工程1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二、公开采购意向的内容各部门(单位)将“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是否适宜中小企业采购”(详见附件)等内容,****招标办,****招标办挂网公示。
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采购意向的项目名称格式为:****+XX采购部门+XX年度+XX货物采购(工程建设、服务)项目,采购意向中项目的名称应与招标项目名称保持一致。
三、相关要求 (一)采购意向公开的依据和时间以部门预算“二上”内容为依据公开采购意向,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应当及时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不得晚于项目申请前30日进行公开。**政府采购网采购意向公开模块已与采购计划申报系统关联,未公开采购意向信息或公示期不满30日的,采购计划将无法进行申报。
(二)工作要求请各部门(单位)务必做好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招标采购时间,以免造成项目资金支付滞后。****财政厅****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工作,对采购意向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联系人:庞佳莹 180****0183
附件: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
财务处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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