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1、原谈判文件“****受****的委托就****2026-2027年工程概(预)算审核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组织公开谈判采购,采购人为****。根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昆铁审〔2021〕236号),供应商需为“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入库单位。”
修改为
“****受****的委托就****2026-2027年工程概(预)算审核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组织公开谈判采购,采购人为****。”
2、原谈判文件“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1)根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昆铁审〔2021〕236号),供应商需为“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入库单位。
(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工程概(预)算审核)业绩。标书代写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金额及日期,以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未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为无效业绩;
修改为: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1)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工程概(预)算审核)业绩。标书代写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金额及日期,以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未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为无效业绩;”
1、谈判文件凡涉及到以上描述以本补遗说明文件为准。
2、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延期至“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
3、本次补遗文件不影响谈判文件的编制,响应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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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