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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17
| 项目名称 | **市G217沿线(**段)、龟兹机场公厕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大龙池景区观景台处及**奇景观景台处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7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苏蓓蓓 |
| 联系人 | 朱明辉 | 联系电话 | 166****7088 |
| 项目投资(万元) | 3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6-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在G217沿线(**段)大龙池景观台**一座旅游厕所150平方米,停车场2929平方米及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奇景景观台**一座旅游厕所150平方米,停车场299.5平方米及公共配套基础设施;龟兹机场**一座旅游厕所120平方米及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对G217沿线5座540平方米厕所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扩大化粪池、安装储水箱、水泵、铺设管道等基础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冲刷水等生活废水直接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化粪池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在施工期间,认真核实土石方量避免多余弃土。多余废弃物和弃土必须及时清运,以免影响周围环境。2、对施工现场要及时进行清理,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 | ||
| 承诺:**** 苏蓓蓓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苏蓓蓓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