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6********148789F/2025-00217 | 效力状态:有效 | |
| **** | 成文日期:2025-08-19 | |
| **** | 发布日期:2025-12-17 | |
| 灵发改发〔2025〕141号 | ||
| ****关于**市老旧街区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市住建局:
你单位《****建设局关于报批**市老旧街区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初步设计立项的函》(灵建函字〔2025〕9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常务会议(十八届第103次)决定及《****关于**市老旧街区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发改发〔2025〕107号),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对**市老旧街区基础设施提质工程(项目代码:****)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市**。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共涉及**29条街道及3个停车场,主****停车场路面进行重新铺设、翻新,规划停车位,增加停车位数量,在部分路段人行道铺装塑胶步道,完善城市慢行系统。
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破损人行道砖287867.10平方米,新铺设人行道砖、盲道、塑胶步道共计255411.77平方米,改造停车场路面29993.40平方米并配套标识标牌、防撞设施、智慧停车系统等;拆除部分小区入口破损路面并铺装沥青路面21138.02平方米;整修更换花岗岩树框5084套;拆装更换花岗岩路缘石72922.43米,混凝土道牙更换为花岗岩道牙29767.88米;校正更换检查井、雨水口3544套;拆装更换路灯改造路灯电缆49303.20米等;并进行相应附属工程建设。
三、建设期限
3年。
四、建设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9162.56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六、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灵政办规发〔202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足额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未闭合不得开工建设。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4.加强项目安全评估,你单位要及时对项目本体设计及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风险予以提前预防、消除,加强现场管理和过程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5.项目实施中,每月要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确有困难的,报我局研究同意后可延期验收,**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其他任何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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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