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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69MACW4CJR43 | 建设单位法人:张丕珍 |
| 张刘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吕****开发区 |
| ****开发区******公司院内 |
| ****年产5万吨铸件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C339-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吕****开发区 ******公司院内 |
| 经度:111.60962 纬度: 38.25277 | ****机关:****开发区****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9 |
| 岚经开管审〔202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69MACW4CJR43001U |
| 2025-09-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158.8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69MACW4CJR4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69MACW4CJR4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3MA9G006P0B | 竣工时间:2025-09-06 |
| 2025-09-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25 |
| 2025-1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712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铸铁件30000吨,年产金属硅块20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金属硅块20000吨 |
| 一期工程,按照生产线分期验收,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树脂砂铸造工艺流程包括熔化工段、混砂、造型工段、浇铸工段、砂处理工段等。 消失模铸造工艺流程包括熔化工段、制模工段、埋箱造型工段、浇铸工段、砂处理工段等。 覆膜砂铸造工艺流程包括熔化工段、埋箱造型工段、浇铸工段、砂处理工段等。 粘土砂铸造工艺流程包括熔化工段、自动化造型工段、浇铸工段、砂处理工段等。 金属硅生产工艺主要包括造粒烘干、熔化、浇注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金属硅生产工艺主要包括造粒烘干、熔化、浇注工序。 |
| 一期工程,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树脂砂铸造生产线熔炼、二次除尘工序、制芯造型工序、落砂清砂、转运及砂处理工序所有废气经收集后均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分别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浇注工序和覆膜砂生产线共用,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脱附废气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覆膜砂铸造生产线熔炼、落砂、清砂、转运及砂处理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均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分别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覆膜砂制芯工序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消失模和粘土砂生产线购买附近铁水保温后进行浇注,消失模造型工序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消失浇注工序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脱附废气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消失模落砂、清砂转运及砂处理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粘土砂造型工序、浇注、球化、落砂、清砂转运及砂处理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打磨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金属硅生产线硅泥烘干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上料、熔融、浇注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炉热源使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 所有生产设备均在车间内设置,车间内定期洒水抑尘并加强绿化,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软水制备废水全部回用于混砂工序,不外排,****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废在厂内危废贮存点暂存,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仅包括金属硅生产线,不涉及树脂砂生产线、消失模生产线、覆膜砂生产线粘土砂生产线等废气治理设施及措施。金属硅生产线硅泥烘干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上料、熔融、浇注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排放; 污染物排放满足《工业硅生产线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要求。烘干炉热源使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5m 高排气简排放,燃烧废气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所有生产设备均在车间内设置,车间内定期洒水抑尘并加强绿化,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区、厂界刻录无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规定的限值要求。一期工程不涉及非甲烷总烃。****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回用于厂区绿化降尘洒水不外排。一期工程不涉及软水制备废水。一期工程涉及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中频炉熔化炉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烘干废气喷淋系统的沉渣、硅熔炼产生的低品质硅块、废吨包袋、废滤袋等。本项目设置一般固废堆场,位于生产车间内一角,占地面积约100m2。固体废物按照要求合理处置或利用。建设一间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18m2,对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临时分区堆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合理处置。设封闭式门,已做防渗,设有导流渠和收集池,危险废物分区贮存并按照规定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标识标牌。公司和**众为****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书,委托该单位按照要求合理处置危险废物。 |
| 一期工程,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制定规范有效的人员安全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发区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一旦出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 实际建设情况:建立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申请了排污许可证,组织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公司组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11月27****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141127-2025-467-L。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5 | 0 | 0 | 0 | 0.025 | 0.025 | |
| 0 | 0.069 | 0 | 0 | 0 | 0.069 | 0.069 | |
| 0 | 0.006 | 0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00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9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26753.34 | 0 | 0 | 0 | 26753.34 | 26753.34 | / |
| 0 | 0.013 | 0 | 0 | 0 | 0.013 | 0.013 | / |
| 0 | 0.236 | 0 | 0 | 0 | 0.236 | 0.236 | / |
| 0 | 1.516 | 0 | 0 | 0 | 1.516 | 1.51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4m3/d,按照环评要求,经收集预处理后,进入开发区生活污水管道,****处理厂处理后,****开发区市政绿化洒水、道路洒水及河道景观补水等。 | 监测期间所测的生活污水pH值在7.1~7.7之间;色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7倍;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25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70.1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20.6mg/L;总磷最大排放浓度为3.37mg/L;总氮最大排放浓度为33.8mg/L;动植物油最大排放浓度为0.59 mg/L。 | |
| 2 | 初期雨水收集池 | / | 本项目一期工程利用厂区内现有的一座容量800m3的水池作为本期工程初期雨水收集池使用,并改造集水系统管网,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去厂区绿化降尘洒水,不外排。 | / |
| 1 | 硅泥烘干废气喷淋塔 | 工业硅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_CNIA 0123-2021)限值要求(颗粒物:30 mg/m3) | 本项目设4台2.5t/h的烘干筒,进料口和出料口分别设置半封闭式集气罩,共设置4个集气罩,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由风机送二级水洗喷淋塔处理后达标外排。 | 烘干喷淋塔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8 mg/m3,满足《工业硅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_CNIA 0123-2021)限值要求(颗粒物:30 mg/m3),达标率100%。 | |
| 2 | 燃气低氮燃烧器 | 《**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1929-2019) | 本项目硅泥烘干采用4台滚筒式烘干炉,每台烘干炉配套建设3台低氮燃烧器,采用12台ZH-QKF-0.31型燃气低氮燃烧器,****园区管道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达标排放 | 监测期间燃气废气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5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1 mg/m3,林格曼黑度<1, | |
| 3 | 熔化浇注除尘器 | 《工业硅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_CNIA 0123-2021)限值要求(颗粒物:30 mg/m3) | 本项目上料、熔融工序,在中频炉顶部设可移动式集气罩,浇筑工序模具上方设半封闭式集气罩,车间顶部设顶吸式集气管,中频电炉各配备液压旋风密闭炉盖。上料、熔融、浇筑废气经各集气罩和车间顶部集气管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 监测期间熔化浇注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7 mg/m3 | |
| 4 | 金属硅料投料、造粒废气治理设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 | 本项目在投料、造粒区域设置顶部喷淋洒水装置。 | 监测期间所测的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0.305mg/m3,监测期间所测的烘干车间外1m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88 mg/m3,熔化浇注车间外1m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96 mg/m3。 |
| 1 | 噪声防治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II类标准值 | 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罩、吸声等隔声降噪措施。 | 监测期间,厂界北、南、西各监测点昼间噪声测值在50.2-54.9dB(A)之间,夜间噪声测值在43.2-46.7dB(A)之间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废在厂内危废贮存点暂存,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建设。 | 一期工程涉及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中频炉熔化炉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烘干废气喷淋系统的沉渣、硅熔炼产生的低品质硅块、废吨包袋、废滤袋等。本项目设置一般固废堆场,位于生产车间内一角,占地面积约100m2。固体废物按照要求合理处置或利用。建设一间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18m2,对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临时分区堆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合理处置。设封闭式门,已做防渗,设有导流渠和收集池,危险废物分区贮存并按照规定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标识标牌。公司和**众为****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书,委托该单位按照要求合理处置危险废物。 |
| 1 | 加强污染防治措施运行管理,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厂区硬化、绿化措施 | 厂区裸露区域进行了硬化和绿化,硬化率和绿化面积基本满足要求。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制定规范有效的人员安全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发区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一旦出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 建立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申请了排污许可证,组织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公司组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11月27****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141127-2025-467-L。 |
| 生活污水量取生活用水量的80%,即3.24m3/d,777.6m3/a,****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食堂废水量取食堂用水量的80%,即0.18m3/d,43.2m3/a,食堂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油脂(属于有机物,主要产生于餐具清洗)、SS和盐分。食堂废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4m3/d,按照环评要求,经收集预处理后,进入开发区生活污水管道,****处理厂处理后,****开发区市政绿化洒水、道路洒水及河道景观补水等。 ****处理厂****开发区北侧,紧邻本项目西北侧处,占地面积13000m2。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5000m3/d,其中一期2500m3/d,****开发区其他已入驻企业生活污水处理。****开发区****审批局以岚经开管审函[2023]25****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处理厂采用“水解酸化+AAOA/MBR+活性炭吸附+消毒”工艺,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指标限值以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开发区市政绿化、道路洒水及河道景观补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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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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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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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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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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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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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