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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2MA13UKL971 | 建设单位法人:夏春 |
| 杜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 **自治区******工业园区纬二路 |
| ****年处理 3 万吨铜砷滤料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砷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内****开发区**产业园 |
| 经度:110.10186 纬度: 40.9595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05 |
| 包环管字150222〔2022〕05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12-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000 |
| 146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0207MA7FTPMW1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环诚****公司 |
| ****0291MA13RGPX1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4MA0N002N9P | 竣工时间:2023-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603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的****年处理3万吨铜砷滤料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的****年处理3万吨铜砷滤料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砷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
| 焙烧渣压块车间及富氧熔炼车间均未运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回转窑焙烧渣由提升机提升至窑头设置的地下焙烧渣料仓,由封闭式运料车内运到焙烧渣压块车间进行压块,用于富氧熔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回转窑焙烧渣按照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处置 |
| 焙烧渣压块车间及富氧熔炼车间均未运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循环冷却定期排污水产生后用于熔炼工序冲渣、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厂区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用于熔炼渣冲渣 | 实际建设情况:循环冷却定期排污水、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返回脱硫系统使用 |
| 实际建设过程由于富氧熔炼车间未启动,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因此上述两种废水产生后回用于脱硫工段,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要求设置2座容积分别为10m3的液氧储罐 | 实际建设情况:故实际建设1座容积为30m3的液氧储罐 |
| 实际建设过程由于液氧罐车运输一次最小量为30m3,因此环评阶段储罐容量不满足最小运输量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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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8136 | 57.141 | 0 | 0 | 0.814 | 0.814 | / |
| 0 | 2.6136 | 5.5067 | 0 | 0 | 2.614 | 2.6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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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本项目车辆冲洗废水、铜砷滤料渗滤液、生产人员盥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石灰+铁盐法工艺;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排至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车间排水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 本项目车辆冲洗废水、铜砷滤料渗滤液、生产人员盥洗废水、化验室废水排至生产废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石灰+铁盐法工艺”,处理后回用于二级水喷淋;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排至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中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冲渣,湿式电除尘废水回用于脱硫系统及二级水喷淋,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期排污水、脱硫废水返回脱硫系统循环利用,焙烧过程中材含砷的水蒸气回用于二级水喷淋,全厂废水均不外排 | 监测期间,车间出水排放限值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废气经封闭车间+屋顶抽风+覆膜袋式除尘器(1#)处理,封闭车间阻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DA001中的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在压滤后的含砷滤料上料过程会产生颗粒物。原料库上料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1#)处理,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5%,未被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在车间内,车间设环境集烟,无组织废气经封闭车间+屋顶抽风+覆膜袋式除尘器(1#)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的除尘灰重新用于上料工序,重新上料 |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显示DA001中的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 |
| 2 | 低氮燃烧+集气罩收集后送至覆膜袋式除尘器(5#)+二级水喷淋塔+二级石灰-石膏脱硫塔+湿式电除尘,处理后废气经1根50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 DA004中的颗粒物、氟化物、砷及其化合物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氧化硫、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1]59号)“A级分级标准”要求(60mg/m3)。 | 回转窑窑尾废气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铜砷滤料焙烧产生的烟尘,烟气中主要成分为颗粒物、SO2以及颗粒物中的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另一部分来源于天然气的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 本项目NOx采用低氮燃烧国内领先水平,进料、窑头、窑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覆膜袋式除尘器(5#)+二级水喷淋塔+二级石灰-石膏脱硫塔+湿式电除尘”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50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除尘灰返回原料库上料系统,重新用于回转窑焙烧。砷加工加料区、产品包装区、单质砷蒸馏罐清理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随蒸馏罐废气送至“覆膜袋式除尘器(6#)+二级水喷淋塔+二级石灰-石膏脱硫塔+湿式电除尘”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50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除尘灰返回原料库上料系统,重新用于回转窑焙烧。 | 监测结果显示DA004中的颗粒物、氟化物、砷及其化合物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氧化硫、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1]59号)“A级分级标准”要求(60mg/m3)。 | |
| 3 | 废气经封闭车间+屋顶抽风+覆膜袋式除尘(2#),封闭车间阻隔,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 DA002中的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回转窑焙烧车间未被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在车间内,车间设环境集烟,无组织废气经封闭车间+屋顶抽风+覆膜袋式除尘(2#),封闭车间阻隔,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砷加工车间未被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在车间内,车间设环境集烟,无组织废气经封闭车间+屋顶抽风+覆膜袋式(3#)处理,封闭车间阻隔,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 监测结果显示DA002中的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厂房隔声、减震基础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 | 厂房隔声、减震基础 | 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结果在51~53dB(A),夜间监测结果在46~4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原料库、回转窑车间、砷加工生产车间、焙烧渣压块车间、污水处理车间、水喷淋、脱硫塔及湿式电除尘区域、事故水池、2#仓库、初期雨水池重点防渗,1#仓库、辅助用房、动力车间、液氧储罐区及装卸区一般防渗 | 回转窑车间、砷加工生产车间、焙烧渣压块车间、脱硫车间、污水处理车间、水喷淋、脱硫塔及湿式电除尘区域、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2#仓库、原料库采取重点防渗;1#仓库、消防水池采取一般防渗 | |
| 2 | 事故水池容积为 360m3,消防水池容积为 216m3,1 座 800m3初期雨水池 | 事故水池容积为 360m3,消防水池容积为 216m3,1 座 800m3初期雨水池 |
| 1 | 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原料库内,面积为 20m2, | 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原料库内,面积为 20m2,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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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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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面积8516m2,绿地率10.58%,绿化区域主要集中在办公区及厂区西侧,主要生产区域不设置绿化带,除车间、仓库等构筑物,硬化面积为22657m2(含道路占地面积),硬化率为41.48%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绿化面积为8388m2,绿化区域主要集中在办公区及厂区西侧,主要生产区域不设置绿化带,除车间、仓库等构筑物,硬化面积为37573m2(含道路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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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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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到“三同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于2023年7月5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环境局****分局于2023年7月11日以“150222-2023-030-H”予以备案;项目实现“三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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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