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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泉****人民政府委托****对**市**区350505-01-TA-16-01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市**区350505-01-TA-16-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概况
**市**区350505-01-TA-16-01地块位于**省**市**区涂岭镇,中心坐标为E118°50′23.71″,N 25°10′146.60″,占地面积3660平方米。地块为北侧、西侧为涂岭村居民区,东侧为324国道,****商铺。根据《**区350505-01-TA-16-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地块规划为商住综合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影像和快筛检测等,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快筛检测的结果,并撰写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三、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和快筛检测等结果和分析,认定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属于非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该地块可作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规定的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