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市**高铁站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17日
二、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 本项目为**市**高铁站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具体详见“第四部分 技术服务要求”) | **** | **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88号2号楼2单元16层1614号 | 381000.00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市**高铁站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 本项目为**市**高铁站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具体详见“第四部分 技术服务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财政评审结束 |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 | ||
三、评审专家名单:杨秀娥、赵军海、闫雷柱。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协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6477.00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协会》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法》、《中华人民**国法实施条例》和《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黎阳街道金城路与民生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188****1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黎阳街道民生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北300米路东
联 系 人:秦伟
联系方式:159****3332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188****118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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