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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对2024年度**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进行了具体安排。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专项资**排项目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公示日期: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6日。
二、****财政局、****分局接受反映项目有关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举报电话:****财政局:0563-****247
****分局:0563-****939
附件:**县2024年度**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拟安排项目表
****财政局 ****分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