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圣泉镇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原成交供应商****公司放弃成交资格,现拟递补后续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慎城镇**新区政务北路33号欧文博仕缘小区11号楼107铺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玖万元整( 490000.00元)
评审得分:88.72分
| 工程类 |
| 名称: 2025年**圣泉镇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施工范围:**圣泉镇2025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广场路灯新装,公厕维护和维修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红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02184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瑞禧台小区,联系人:尹工,联系方式:177****738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为**凤北新区萧龙路、**路交叉路口以北**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8楼 ,电话为0557-****598);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任部长 181****3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瑞禧台小区
联系方式:尹工 177****7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部长 尹工
电 话:181****3737 177****7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