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开平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大沙镇维荣文化中心项目)的批后公告

审批
广东-江门-开平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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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文化中心项目)》的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7 10:03

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文化中心项目)》,******局批准。

一、批准文件

《**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文化中心项目)》。

二、批准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三、方案情况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涉及1个调入地块,面积共计0.7016公顷,位于大沙镇沃富村;涉及1个调出地块,面积共计0.7016公顷,位于**街道**村。

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7016公顷(其中林地0.697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0公顷),不涉及耕地;调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7016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

使用前,调入地块使用前的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为农用地0.7016公顷,规划分区为林业发展区。调出地块使用前的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为建设用地0.7016公顷,规划分区为交通枢纽区。使用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调入地块的规划用地用海分类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服务区。调出地块的规划用海分类调整为农用地,规划分区为一般农业区。

本项目为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设施项目,符合《******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7016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

特此公告。

附件:1.落****规划局部图

2.落****规划局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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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7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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