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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P25-PM029位于**县**村4幢厂房出租 |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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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P25-PM029位于**县**村4幢厂房出租 |
| ****中心有限公司 |
| 单价 |
| 298771.00元/年 |
| 7工作日 |
| 2025-12-18 |
| 否 |
| 网络竞价 |
| 1、厂房整体出租,只可用于存储、轻加工等行业; 2、厂房租赁期为3年,无免租期,本次招租3年租金需一次性付清,期间不得转租、分租; 3、拍卖成交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与承租人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相关权利义务及后期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在租赁合同中进行约定; 4、厂房无相关手续,意向承租人竞拍前须现场勘察租赁标的现状,接受并同意委托人按标的房屋现状交付; 5、厂房租赁期内所有维修、维护成本、安全保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卫生防疫责任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6、厂房租赁期内承租方所经营项目的注册登记、年检、报批经营、装修改造及消防改造所需的所有相关证照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在营业执照注册及其他申报手续中,无论是承租方自身原因,或政策原因导致的不能注册、施工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委托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7、租赁期内标的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土地租赁费、税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8、土地为集体土地,需承租人自行与村内协调可能存在的问题。 9、用于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作任何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