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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和规划新**镇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粤古驿道(杨梅段)风景旅游设施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方案”)。该******局批准,现按照相关要求对方案情况进行公告:
一、方案情况
本方案涉及落实地块共1个,位于**市杨梅镇坡咀村,总面积为0.7642公顷。本方案拟将落实地块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非城镇建设用地的0.7642公顷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同时把位于鉴江街道**红村共1个地块,且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0.7642公顷城镇建设用地作为调出地块,按要求进行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置换。
二、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局
批准时间:2025年12月17日
三、公告方式
****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在****、****政府、坡咀村委会等现场张贴公告。
附件:1.落****规划局部图
2.落****规划局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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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