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碱化工(迁建)和农药、制剂、中间体项目(第一阶段)

审批
湖北-孝感-云梦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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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923MA494TUK83朱圣标
李宇宏**省**市**县
**省**市**县隔蒲潭镇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华祥二路以北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氯碱化工(迁建)和农药、制剂、中间体项目(第一阶段)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31-C2631-化学农药制造
**省**市**县 隔蒲潭镇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华祥二路以北
经度:113.74605 纬度: 30.96376****环境局
2020-06-19
孝环函〔2020〕52号****
2024-03-0110000
741****
****0923MA494TUK83****
****0923MA494TUK83******公司
****0115MA7HFBQ37J2024-03-01
2025-11-192025-12-17
https://www.****.com/gs/detail/1?id=51119udLW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三氯化磷生产线由安****公司迁建,其余产品生产线为**三氯化磷生产线由安****公司迁建,其余产品生产线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20000t/a三氯化磷、1000t/a氯乙醛缩二甲醇、1000t/a 间叔丁基苯乙醚、2000t/a的呋虫胺、800t/a氯虫苯甲酰胺、500t/a增粘剂及24700t/a农药制剂的生产能力第一阶段完成2万吨/年三氯化磷项目及丙类车间1的9600t/a农药制剂项目,取消1000t/a氯乙醛缩二甲醇产品及危废焚烧炉
由于2000t/a呋虫胺、1000t/a间叔丁基苯乙醚、800t/a氯虫苯甲酰胺、500t/a增粘剂及其配套的15100t/a农药制剂项目等暂未建设完成,故2000t/a呋虫胺、1000t/a间叔丁基苯乙醚、800t/a氯虫苯甲酰胺、500t/a增粘剂及其配套的15100t/a农药制剂项目相关内容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本次第一阶段验收完成2万吨/年三氯化磷项目及丙类车间1的9600t/a农药制剂项目,由于安全要求氯乙醛缩二甲醇产品进行全流程自动化,本产品现有工艺无法全流程自动化,故氯乙醛缩二甲醇产品取消生产,由于企业危废产生量减少且市场上危废处置单价降低,考虑企业运行成本取消危废焚烧炉建设。本次变动未新增主要生产设施,且生产能力下降,不涉及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氯乙醛缩二甲醇生产线氯化反应-中和-分层-精馏-水洗及碱洗-蒸发提纯;可湿性粉剂、粉剂生产线投料-混合-粉碎-除尘器收尘为产品-包装;水分散粒剂生产线投料-混合-湿混合-造粒-烘干-分筛-包装氯乙醛缩二甲醇生产线取消;可湿性粉剂、粉剂生产线投料-混合-粉碎-二次混合-包装;水分散粒剂生产线投料-粉碎-混合-湿混合-造粒-烘干-分筛-包装
企业取消缩二甲醇产品,未新增产品品种,制剂加工生产工序部分调整未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三氯化磷装置产生的不凝气、洗锅尾气、三氯化磷储罐尾气、盐酸储罐尾气经两级碱吸收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1)高空排放;缩二甲醇氯化产生的尾气经“三级降膜吸收+两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1)高空排放,缩二甲醇精馏产生的不凝气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1)高空排放;危废焚烧炉产生的废气经“旋转窑+热氧化干燥炉+除盐器+焚烧炉+余热锅炉+SNCR脱硝+急冷塔+脱硫塔+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塔+45m排气筒(P3)”;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P5);1#丙类车间可湿性粉剂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P2),肥料装置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放(P2),水分散粒剂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水幕除尘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P2),包装机产生的废气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无组织排放;其他无组织的粉尘以无组织的废气形式进行排放;三氯化磷洗锅等废水经配套的化学处理装置处理,去除磷的效率95%以上,剩余****处理站。项目对于高含盐的废水采用“三效蒸发”的工艺进行处理,剩余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处理能力为200m3/d,处理工艺为“集水井+调节池+异相催化氧化池+TPY电催化氧化反应器+沉淀池+中间水池+配水井+UASB厌氧反应器+厌沉池+A/O活性污泥池+二沉池+絮凝反应池+絮凝沉淀池+**池”****园区污水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三氯化磷装置产生的不凝气、洗锅尾气、三氯化磷储罐尾气经两级碱吸收处理(企业设置两套两级碱吸收,一套处置生产尾气+罐区尾气,一套处置洗锅尾气+捕集器尾气)后经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取消缩二甲醇产品生产线,无相关废气;取消危废焚烧炉,无相关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2)排放;水分散粒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粉剂、水溶肥料(粉剂)小包装线投料、包装废气收集后经包装线配套袋式除尘器(2套)处理后再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分散粒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粉剂、水溶肥料(粉剂)小包装线环境废气收集后经直立式滤筒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分散粒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粉剂、水溶肥料(粉剂)大包装线投料、包装废气收集后经包装线配套袋式除尘器(1套)处理后再经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分散粒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粉剂、水溶肥料(粉剂)下料废气经粉碎生产线配套布袋除尘器(4套)处理后经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溶肥料(液体)环境废气和投料废气收集后经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剂投料、环境废气经直立式滤筒除尘器+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悬浮剂、悬浮种衣剂投料、环境废气收集后经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分分散剂粉碎废气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分分散剂造粒下料废气、干燥床及振动筛环境废气收集后经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分分散剂震动流化床废气经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分分散剂沸腾干燥床废气经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三氯化磷洗锅等废水经配套的化学处理装置除磷处理后,处理后尾水经三效蒸发进行除盐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为300m3/d,处理工艺为“原水收集池+原水调节池+微电解铁床+沉淀池+芬顿氧化+中间水池+UASB池+PSB池+水解酸化池+A/O活性污泥池+二沉池+三沉池+监控池”****园区污水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
为进一步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并确保废气均有效处理,企业实际新增一套两级碱吸收装置一套处置生产尾气+罐区尾气,一套处置洗锅尾气+捕集器尾气,丙类车间1内包装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丙类车间1由设计的3套处理措施(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水幕除尘)处理后排放改为多套处理措施(活性炭吸附1套、袋式除尘器8套、直立式滤筒除尘器2套、洗涤塔4套)处理后排放,废气处理工艺调整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企业DA002、DA004实际排气筒高度增加;本项目产品基本为外销,考虑到外销产品违约金高昂,****处理厂出现事故无法接收废水时本项目被迫停产导致违约,****处理站规模,****处理厂事故时也能贮存废水近1个月,****处理站处理规模,但企业实际废水量并未增加;企业设计异相催化氧化池+TPY电催化氧化反应器改为微电解铁床+芬顿氧化,并增加PSB池及水解酸化池,根据验收废水监测结果,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整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初期雨水池的容积为460m3,三氯化磷装置区设置不低于450m3事故应急池,装置区设置不低于600m3的事故应急池;氯气钢瓶仓库等区域设置氯气报警仪**初期雨水池的容积为1200m3,应急事故池的容积为600m3;取消氯气钢瓶仓库以及对应氯气报警仪,三氯化磷设置围堤,储备石灰粉等应急物资
增大初期雨水池容积,由于三氯化磷与水会发生强烈反应,会放出大量热和有毒气体,三氯化磷安全生产过程要避免与水和湿气接触,三氯化磷装置区禁止用水灭火应急处理,将环评设计的三氯化磷大量泄漏时用水稀释处理配套的450m3事故应急池改为三氯化磷大量泄漏时采用构筑围堤收容,用石灰粉吸收大量液体,用耐腐蚀泵转移至专用收集器内,故未在三氯化磷装置区设置应急事故池。由于缩二甲醇取消对应取消氯气钢瓶仓库以及配套氯气报警仪,风险防范措施变化但未导致环境风险增大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75 2.22 0 0 0.75 0.75
0 0.075 0.23 0 0 0.075 0.07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876 0 0 0 0 /
0 0 33.362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8.79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设施 **盐化****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三氯化磷洗锅等废水经配套的化学处理装置除磷处理后,处理后尾水经三效蒸发进行除盐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为300m3/d,处理工艺为“原水收集池+原水调节池+微电解铁床+沉淀池+芬顿氧化+中间水池+UASB池+PSB池+水解酸化池+A/O活性污泥池+二沉池+三沉池+监控池”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口监测点废水中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氯化物、硫酸根、全盐量的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盐化****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废水总排口中硫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挥发酚、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总锌、色度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三氯化磷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项目三氯化磷装置产生的不凝气、洗锅尾气、三氯化磷储罐尾气经两级碱吸收处理(企业设置两套两级碱吸收,一套处置生产尾气+罐区尾气,一套处置洗锅尾气+捕集器尾气)后经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三氯化磷废气排气筒出口中氯气、氯化氢的排放浓度级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2)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出口中氨、硫化氢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
3 丙一车间废气处理措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水分散粒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粉剂、水溶肥料(粉剂)小包装线投料、包装废气收集后经包装线配套袋式除尘器(2套)处理后再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分散粒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粉剂、水溶肥料(粉剂)小包装线环境废气收集后经直立式滤筒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分散粒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粉剂、水溶肥料(粉剂)大包装线投料、包装废气收集后经包装线配套袋式除尘器(1套)处理后再经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分散粒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粉剂、水溶肥料(粉剂)下料废气经粉碎生产线配套布袋除尘器(4套)处理后经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溶肥料(液体)环境废气和投料废气收集后经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剂投料、环境废气经直立式滤筒除尘器+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悬浮剂、悬浮种衣剂投料、环境废气收集后经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分分散剂粉碎废气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分分散剂造粒下料废气、干燥床及振动筛环境废气收集后经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分分散剂震动流化床废气经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水分分散剂沸腾干燥床废气经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洗涤塔处理后经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丙一车间废气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级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处理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侧外1m处噪声监测结果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采取主动控制(源头控制施)及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相结合的措施,设置对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一般防渗区包括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成品库房等,应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建设;重点防渗区包括危险废物焚烧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甲类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等,应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相关要求建设。厂区内须设置1口地下水观测井,并定期进行观测。 企业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甲类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做重点防渗,厂区内设置1口地下水观测井,在上游、下游个设置1口观测井,定期观测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储存和处置,三效蒸发器产生的副产物须满足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后方可作为副产物外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管理,对于项目产生的各类精馏釜残渣、难处理废液、不可利用废溶剂、冷凝器冷凝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矿物油、废包材等送入焚烧炉进行处理,以上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焚烧炉产生的残渣、飞灰、废吸附剂须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法处置,厂区须设置不小于450m2危度暂存间,危险废物不得超期、超量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管理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根据项目环评,焚烧炉尾气吸收废水预处理回收的盐需根据鉴别结果确定,现固废焚烧炉取消,此部分工业盐回收量取消,故不需要进行危废鉴别;企业取消部分产品,企业危废产生量减少,且项目第一阶段危废量较少,企业第一阶段验收设置有150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全厂区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各罐区应按环评要求设置相应的围堰、各风险单元配套相应的风险应急设施,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工程三氯化磷装置区须设置不低于450m3的事故应急池,农药装置区域须设置不低于600m3的事故应急池,全厂初期雨水池须不低于460m3。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应急监测、应急设施和物质;建设初期雨水池的容积为1200m3,应急事故池的容积为600m3,企业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为进一步加强厂区风险措施,将环评设计的三氯化磷大量泄漏时用水稀释处理配套的450m3事故应急池改为三氯化磷大量泄漏时采用构筑围堤收容,用石灰粉吸收大量液体,用耐腐蚀泵转移至专用收集器内,避免三氯化磷遇水发生剧烈反应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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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以焚烧车间边界外置5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点拆迁完毕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试运行和运行企业取消危废焚烧炉,无焚烧车间。根据环评,本项目以三氯化磷生产车间、丙类车间1为边界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处理站、储罐区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踏勘,上述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均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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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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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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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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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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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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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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