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关于同意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绿色低碳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宁夏-中卫-中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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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研究所有限公司 绿色低碳****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25-12-18


****研究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研究所有限公司绿色低碳****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综合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工业园区东临二号路以西厂房,南临九纵路以北空地、西临园区一号路以东厂房、北临八纵路,地理位置坐标E:105°40′35.236″,N:37°25′15.335″;建设内容:建占地面积733316㎡的厂区,**原生再生沥青混合料、固废基轻骨料预制构件等生产线,配置5000型原生再生一体式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RAP骨料再生等设备,****实验室、生产车间约2.9万平方米,配套库房约7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30万吨高性能再生沥青混合料、年产1000吨功能型改性沥青、年产500吨高性能乳化沥青、年产40000吨机制砂、年产6000吨矿粉、年产200片公**梁梁板、1000吨固废基轻骨料预制构件的产品。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5万元,占总投资0.93%,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目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

经审查,本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本项目属于固废**循环利用及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符合产业准入政策,位于全区环境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公司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及风险防控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场地平整和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焊接烟气、施工过程中用到的机械设备尾气。严格落实6个100%防治措施,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各原辅材料装卸扬尘、混合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物料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各原辅料破碎和筛分粉尘、再生料与石料烘干废气、沥青储罐加热及保温废气、锅炉废气以及食堂油烟等。砂石料及道路固废原辅料装卸过程均在全封闭式厂房内进行,对厂区内地面定期进行洒水、清扫,同时对进出场运输车辆进行清洗。预制桥梁梁板及固废基轻骨料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混凝土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在搅拌缸(封闭)中自然沉降,仅少部分无组织排放,定期进行清扫。各碎石骨料破碎筛分工序、各混合料拌和工序及原辅料储存区域所产生的粉尘,设置2套集气罩分别收集道路固废破碎筛分及石料筛分粉尘,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再生料及石料烘干废气设置1台引风机,设置低氮燃烧器,产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再生沥青混合料、改性及乳化沥青生产过程废气,采用沥青烟气净化成套装置“离心油雾分离器+电捕集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机制砂生产过程原料破碎筛分选粉粉尘设置1套集气罩分别收集机制砂破碎筛分粉尘,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机制砂原料石灰石破碎加工工序安装喷淋装置,车间内设置通风设施,定期对厂区内主要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导热油锅炉废气设置1台导热油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自带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烟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引至室外排放。以上各个排口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必须满足报告表中的执行标准,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污水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等,养护废水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降低人为噪声,控制汽车鸣笛。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弃土、施工废料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开挖过程产生的剩余土方可直接用于项目场地平整和绿化填土,实现土方平衡。施工产生的废料,对钢筋、钢板下脚料进行分类回收,****收购站处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处置。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各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道路固废破碎筛分废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机械设备维修所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道路固废破碎筛分废渣集中收集后交由当

地环卫部门卫生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设置废油收集桶分别进行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保岗位责任制,做好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严格按照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定期进行监测。

三、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证

项目建成后,须按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须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同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相关实施时限要求,按期办理排污许可证。

四、其他要求

1.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建设内容,在建设过程中因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下发后5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若续建的,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加大生态修复和植树造林绿化面积,防止水土流失。

3.中******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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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