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陆水湖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年12月3日,**市水利和湖泊局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竣工环保验收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市水利和湖泊局**省**市陆水湖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位于**市陆水湖周边6条入湖港渠, 包括荆泉村、玄素洞村、泉门社区、水浒城村、李家村、芳世湾村、双丘村、双泉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截污工程:共设置3处截污收集处理,包括荆泉河沿岸周边区域建设污水管网系统、桃花岭片区建设污水管网系统、****工业园附近区域**截污管网系统,管道总长14.1km。
(2)水质提升工程:在荆泉村、泉门河、水浒城村、双泉村、李家村河和双丘村,共计6处入湖**的水质实施提升工程,通过设置末端湿地、采取多级生态塘工艺等,净化入湖港渠水污染。桃花岭湖汊采用浮动湿地处理工艺,解决桃花岭零散污染。治理入湖**总面积为38.92万m2。
(3)鱼塘清淤工程:主要对陆水湖及入湖**鱼塘有底泥污染的区域进行清淤。包括荆泉河湖汊、8处鱼塘,泉门河湖汊、2处鱼塘,李家村湖汊,双丘村湖汊、2处鱼塘。清淤面积共计161759m2。
(4)湖河道生态修复工程:荆泉河及其支流、李家村河、滩地等共计6条干、支流的护岸工程、生态湿地涉河建筑物的**、重建、改造,治理入湖河道总长6.25km。对各入湖河道进行清障疏浚,清障疏浚河段总长4.8km,总清障量2.3万m3。对各入湖河道图纸边坡进行护砌,入湖河道护岸。总长9.76km。并对入湖河道补植种树。
(5)**带生态修复工程:本次实施五处**带生态修复,分别为芳世湾1#湿地生态修复83849m2、芳世湾2#湿地生态修复3677m2****服务区生态修复18824m2、荆泉河生态修复设计总面积约5178m2、泉门河生态修复设计总面积约2931m2。
(6)退垸环湖工程:主要对陆水湖管理范围线内围湖养殖的48个鱼塘进行实施退垸及清淤等措施。****办事处40个鱼塘、官塘驿镇5****林场3个鱼塘。退垸还湖面积为82.25万m2,拆除堤埂2265.7m。
(7)监测与管理设施工程:岸线监测及记录设施1套,5处生态塘管理标志牌。在7处入湖**实施水质监测自动站。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11月,**市水利和湖泊局委托****承担“**市水利和湖泊局**省**市陆水湖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3年2月,****按要求编制完成了《**市水利和湖泊局**省**市陆水湖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管理部门进行审批。2023年3月29日,****环境局以咸环审【2023】8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并同意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相关建设要求。3.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19260.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占比1.82%。4.验收范围及项目建设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配套的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变动情况
无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生态:淤泥临时堆场外侧布置C20挡墙,临时堆场沿山体周围设置截水沟,堆场防渗层采用GCL膨润土垫+2mm厚单面HDPE膜+600g/m2无纺土工布,防渗系数不小于1×10-7cm/s,在防渗层以上设置盲沟导流系统,渗滤余水通过快渗池处理,快渗池内填充BEST环保滤料。进行土地平整和表土覆盖,并依据植被生态演替的基本规律采取植被恢复措施。采用驱鱼等装置,对施工区及其鱼类分布较密集的区域进行驱鱼作业,将鱼类驱离施工区。
(二)废气:车船废气燃油机械和车辆使用无铅汽油等优质燃料,并配置消烟除尘设备尾气达标排放。堆场粉尘采用遮盖苦布、洒水措施。淤泥堆场恶臭采取喷洒除臭剂。
(三)废水:
1)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城镇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施工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绿化。
3)清淤工程余水拟采用物理结合药剂投放处理+高速沉淀池+脱氮分子筛深度处理达标后回流至河道
4)采用无GCL膨润土垫+2mm厚单面HDPE膜+600g/m2无纺土工布,防渗系数不小于1×10-7cm/s,对沉淀池、淤泥临时存放区进行防渗
(四)固体废物:
1)淤泥外运弃渣场。
2)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噪声
1)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可从根本上降低源强。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和中午午休时间应尽量避免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若工程急需在夜间施工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获批后方可在指**期进行,并将施工期限向沿线居民公告。
3)在施工时50m内有声环境敏感点(**或尚未拆除的村庄)应设置临时反隔音屏障或围板。
4)定期监测噪声在敏感地区,如果超过噪音标准超过3分贝设备及建设条件,应检查和缓解措施实施,以纠正这种情况。
5)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符合相关要求。
五、公示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间内有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当地环保局或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138****8835
邮编:43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