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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沟井39号矿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金沟井39号矿尾矿库工程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县柳园镇西约60km公里处,为傍山型尾矿库,一次性筑坝,坝体由主坝、1号副坝和2号副坝构成,坝型为碾压土石坝,最大坝高15m,尾矿库形成几何总库容188.35×104m3,有效库容150.68×104m3。建设内容包括尾矿坝、防排洪系统、防渗系统、安全监测设施、辅助设置等,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农机局门店
联系人:魏勇 联系电话:139****5961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西部(**)****公司
地址:**省**市**区高新街道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1109室
联系人:朱工 电话:181****7564 电子信箱:****@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我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环评单位、****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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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