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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南****公司报批的年产50000吨人造板无醛助剂生产项目总平规划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县那桐镇富侨大道(**华侨管理区B-3-d(3)地块)
二、审批内容: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三、公示地址:
(一)****公示栏(**县**镇**大道71号);
(二)**县那桐镇富侨大道(**华侨管理区B-3-d(3)地块);
****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
因项目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反馈至****国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731),邮寄地址:**县**镇**大道71号****5楼A506国土****办公室,邮编:532799。
附件:年产50000吨人造板无醛助剂生产项目总平面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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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