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医疗护理员服务管理,提升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满足临床患者多样化护理需求,保障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 ,依据《****卫生健康委自****保障厅****医保局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卫医发〔2024〕18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医疗护理员服务派遣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信息
(一)遴选单位:****
(二)遴选内容:医疗护理员派遣服务,主要提供以下非医疗技术性的临床支持与生活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患者完成日常生活起居,如进食、饮水、翻身、拍背、洗漱、擦浴、如厕等;
2.协助维护患者清洁、舒适及安全,整理床单位,保持患者个人卫生;
3.陪同并协助患者进行各项检查、治疗;
4.协助护士进行简单的病房秩序管理;
5.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并及时向护士汇报异常;
6.完成护士交办的其他基础性生活护理相关工作。
(三)**数量:择优确定1家派遣商
(四)护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时长 |
收费价格 |
| 1 |
一对一 |
24小时 |
200元/天 |
| 2 |
一对二 |
24小时 |
140元/天 |
| 3 |
一对三 |
24小时 |
100元/天 |
| 4 |
多对多班组制 |
24小时一级照护 |
70元/天 |
(五)服务地点:****老年精神病区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人员要求:派遣的医疗护理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持有效的《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认可的同类资格证书,并经过派遣商的系统性岗前培训。
二、参与遴选的基本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派遣商必须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经营范围包含病人陪护服务或护理机构服务等,所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4.派遣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5.派遣商为派遣的医疗护理员购买《雇主责任险》,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对接人员负责日常沟通协调。
6.派遣服务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近二年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证明及无重大事故及纠纷承诺函;购买《雇主责任险》凭证;其他可证明服务能力的材料(如荣誉证书、自主研发管理系统证明等)。
(三)材料提交方式
1.纸质材料:现场提交至********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XXX公司-医疗护理员派遣商遴选报名”,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四、遴选流程
(一)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集中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派遣商名单,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后续安排;审查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
(二)综合评审。主要是采取材料评审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小组及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量化评分。
(三)结果公示。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确定拟**派遣商名单,****民政局官网、福利医院公众号及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四)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与最终确定的派遣商签订服务合同。
五、联系方式
1.报名咨询:****护理部余主任,联系电话0774-****953;
2.材料提交地址:********办公室
3.监督举报。****法监室,监督电话0774-****014;
六、其他事项
1.参与遴选的派遣商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遴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费用,均由参与方自行承担,福利医院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评审费用。
3.本次遴选工作相关时间安排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调整后将通过电话方式予以通知。
4.福利医院不承诺业务量,参加派遣商自行考虑风险进行报价。
5.本公告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