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南岭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市**区)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的第一节技术要求中的 八、其他要求(以下内容须提供承诺函)第10点:
为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与履约进度,投标人须就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任职作出承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文件载明信息为准)不得参与并中标“**省南岭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市及各县市区)”的2个及以上项目,且不得在该示范项目的任意2个及以上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含不同岗位交叉任职)。同一投标人若以相同人员参与该示范项目2个及以上项目投标且均符合中标条件的,按“****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公示时间顺序确定中标资格:仅保留最早公告项目的中标资格,后续项目中标资格自动取消。投标人须单独提供《任职唯一性承诺函》,明确承诺上述人员限制及中标资格规则。若承诺不实,将被认定为虚假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处理。标书代写
变更为:
为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与履约进度,投标人须就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任职作出承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标后(以投标文件载明信息为准)不得参与并中标“**省南岭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市及各县市区)”的2个及以上项目,且不得在该示范项目的任意2个及以上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含不同岗位交叉任职)。同一投标人若以相同人员参与该示范项目2个及以上项目投标且均符合中标条件的,按“****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顺序确定中标资格:仅保留最早公告项目的中标资格,后续项目中标资格自动取消。投标人须单独提供《任职唯一性承诺函》,明确承诺上述人员限制及中标资格规则。若承诺不实,将被认定为虚假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处理。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 第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4)任职唯一性承诺函中:标书代写
项目参与限制:上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参与“**省南岭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市及各县市区)”中其他任何县市区项目的投标及中标。
变更为:
项目参与限制:上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标后不得参与“**省南岭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市及各县市区)”中其他任何县市区项目的投标及中标。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林业局
(2)地 址:**市**大道957号
(3)联系人:黄先生
(4)电 话:135****7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省**市**区**路88号大鸿杰座裙楼4楼
(3)联系人:吴招香、李陈坤、陈少林
(4)电 话:180****0553、138****6864
| 文档附件: |
| **省南岭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市**区)变更公告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