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审计服务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漳高农林水〔2025〕48号)文件要求,我局计划委托审计服务单位,****社区)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具体计划采购内容大致如下:
一、资质要求:
服务单位应具备审计服务相关资质。
二、项目要求:
1.审计时间范围:自2021年1月-2025年10月。
2.审计对象:全区69个村居场主要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批权、经济活动决策权的村“两委”成员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
3.审计内容: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集体**和工程建设发包、承包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财务公开情况;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等。审计服务单位应以69个村居场为单位,起草审计报告初稿,审计报告应包含: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存在问题及建议、审计意见,附件为审计底稿(详见附件2)。
三、进度安排:
1.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初稿。
2.2026年4月28日前:审计报告初稿经各镇(办)审核后,提交定稿至区农林水局。
3.2026年5月5日前:形成全区书面总结材料,材料要有数据和典型实例,提交至区农林水局。
请参加方案征集的服务单位针对上述项目内容概况,****社区)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工作的费用进行报价。报价为每个村居场所需的费用,包含审计服务费、现场审计产生的路费、合同期间所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等。该报价将作为项目采购预算测算依据。
请参加方案征集的服务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服务相关资质证明(加盖公章)和方案征集回复单(加盖公章),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发送到****邮箱(****@163.com)参加方案征集,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中队****园区后侧办公楼三楼321室,联系人:小卢,联系电话:0596-****580。
附件:1.方案征集回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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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