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于2025年7月委托****对聚龙****活动中心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聚龙****活动中心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县紫山镇**村黄塘镇下茂村交界处聚龙小镇内,中心坐标N25.071754°、E118.687758°,调查地块历史至2016年为林地,2017年用于建设聚龙****活动中心,2019年建成投入使用,调查地块现状已经建设完成,建设一栋3层聚龙****活动中心,其余区域为绿化及硬化区域。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聚龙****活动中心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和现场快筛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快筛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符合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通讯地址:**县螺城镇霞晖路59号
联系人:曾工电话:159****9381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通讯地址:**省**高新区乌**南大道30****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陈哲论 联系电话:177****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