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东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废有机溶剂25000吨、废酸8000吨、调配化学品3240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审批
福建-福州-福清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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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81MA349L8K7Q林龙喜
孙跃**省**市**市
**省**市元洪投资区(城头镇)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回收处理废有机溶剂25000吨、废酸8000吨、调配化学品3240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8版本: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省**市**市 **省**市元洪投资区(城头镇)
经度:119.54645 纬度: 25.70132****环境局
2018-03-14
榕环保评〔2018〕22号****
2021-03-0317466
1290****
****0181MA349L8K7Q**省****公司
****0000MA346J5X2D**省****公司
****0582MA2Y95UH4W2020-05-31
2025-11-192025-12-16
**环保网https://www.****.org/yanshou/43266.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属于“三十四、环境治理业 100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与环评一致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4套废有机溶剂回收装置,年回收废有机溶剂25000吨:第一套10000吨/年;第二套12000吨/年;第三套3000吨/年;第四套用于处理第三套废有机溶剂回收装置的残液。2、化学品调配系统3240吨/年:套840ta 铝刻蚀液调配装置;一套2400ta剥离液调配装置。3、6000个/年废包装容器清洗系统,仅用于 处理桶装进厂的危险废物包装桶(回收自己厂内的)1、与环评一致,已建成4套废有机溶剂回收装置,本次对全厂四套进行验收。2、建成了一套2400ta剥离液调配装置,不在本次验收范围。3、废包装容器清洗系统与环评一致,纳入本次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有机溶剂再生处理拟采用高温精馏的分离方法,再生过程中不涉及化学反应,主要是利用有机物沸点不同,将物质分离;废有机溶剂经加热,各种物料中不同组份达到沸点后陆续从成品塔顶蒸出,根据回收再生产品的特性,冷凝收集特定温度蒸出的馏分;难挥发组分或水分留在釜底另行处理。四套废有机溶剂回收装置部分预处理装置(预热器、再沸器、蒸发器)及产品冷却(冷凝器、冷却器)内部毛细管的管径与环评文件不同,该辅助设备进一步优化,即加热器和冷凝器接触面积不同程度增加,在生产装置内进一步提高对有机废气的冷凝回收率,总体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优化了冷凝系统,总体生产工艺和环评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处理能力为200t/d,采用“混凝沉淀+芬顿氧化+UASB+多级AO”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处理厂。2、①废有机溶剂处理车间的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水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通过一根H=2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废有机溶剂处理车间的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气量为30000m3/h。3、废包装容器清洗系统、化学品调配系统、储罐区废气依托废有机溶剂处理车间废气处理设施,通过一根H=25m高排气筒排放。4、综合车间二未设置废气处理设施。5、①污水处理站的废气处****处理站产生的废气。 ②采用“生物技术处理+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一根H=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的设计气量为4000m3/h。6、建设150m3的初期雨水池。1、规模不变,工艺调整为 “水解酸化+UASB+两级AO+芬顿氧化”工艺。2、①废有机溶剂处理车间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水喷淋+碱喷淋+双介质等离子净化器”净化设施,通过一根H=31m高排气筒排放。 ②废有机溶剂处理车间的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气量为5000m3/h。3、①废包装容器清洗系统和化学品调配系统产生的废气,依托综合车间二的废气处理设施,通过一根H=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储****处理站的废气处理设施,通过一根H=15m高排气筒排放。4、综合车间二建设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将废包装容器清洗系统、化学品调配系统(剥离液调配工艺)、以及危废库(危废1库、2库和次生危废暂存库)的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废气处理设施,采用“双级填料吸收塔+碱喷淋+活性炭”工艺处理后经排气筒15m高空排放。综合车间二的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气量为25000 m3/h。5、①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的对象,****处理站废气和罐区废气。 ②工艺调整为“生物除臭处理+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H=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的设计气量为5000m3/h。6、建设200m3的初期雨水池。
1、为消除进水中的物质对芬顿氧化的影响,前端采用水解酸化进行预处理,在兼氧的条件下将难生物降解的高分子有机物断链水解成小分子、易降解有机物。最后在末端采用芬顿氧化作为深度处理工艺,进一步处理废水中难降解的有机物。总体处理工艺与环评一致,工艺可行。2、末端工艺优化,在保证废气出口达标排放的同时,减少了废活性炭的产生。气量变小的原因是,①环评阶段,废有机溶剂处理车间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范围,包括废有机溶剂处理车间有机废气,废包装容器清洗系统、化学品调配系统和罐区产生的废气。本次验收,废包装容器清洗系统、化学品调配系统和罐区废气均调整为依托其他的废气处理设施。因此该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的范围减少,单独处理废有机溶剂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气。此外,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清单,4套废有机溶剂回收装置的真空泵的流量合计640L/s,折合2304m3/h,所以设计风量5000m3/h与其生产车间的设备匹配。 ②正常生产过程中,整个系统内部为相对真空密闭负压状态,内部压力保持在-80至-120KPA压力值区间,此外市场上收到的物料,产生的可挥发性不凝气较少,因此末端不需要大风量。 ③生产装置冷凝后的真空泵排气为全厂主要VOCS来源,由****生产装置都配有一级冷凝水+二级冷凝水+7℃冷冻水三级冷凝装置,能够充分将塔内有机气体由气态变为液态,逃逸气体少,所以末端不需要大风量。3、①距离因素,储罐区、废包装容器清洗系统、化学品调配系统,距离废有机溶剂生产车间的废气处理设施距离远,管路连接复杂,存在不利于废气的收集,不利于废气处理的效果,同时能耗更高等明显缺点; ②运行时间,废有机溶剂生产车间的生产前提是回收废有机溶剂存量满足连续生产时,才启动生产线及废气处置装置,但储罐区、废包装容器清洗系统、化学品调配系统等废气,特别是危险废物仓库废气需全天候处理,这与废有机溶剂生产车间废气处置装置的运行时间有冲突,综合车间二可以全天候处理,运行时间可以匹配; ③安全性,废有机溶剂生产车间环境的安全防护等级高于其他区域环境要求,根据安全与应急设计的原则,对于安全风险等级不同的区域环境进行独立分割,有利于降低各风险等级区域的相互影响,有利于降低风险,提**全性。4、根据实际情况,加大了废气处理设施的设计气量,保证了废气的处理效率。不新增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量。5、增加了初期雨水池的容积。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6935 3.4257 0 0 0.694 0.694
0 0.6935 3.4 0 0 0.694 0.694
0 0.104 0.5 0 0 0.104 0.104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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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污水中第二类污染物(pH、COD、BOD5、悬浮物) 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等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建设1****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UASB+两级AO+芬顿氧化”的废水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200t/d。 在2021年9月10日-9月12日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对COD、BOD5、石油类、悬浮物、氨氮、总磷指标处理平均效率分别为89.5%、89.4%、90.2%、85.0%、54.9%、78.7%。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对污水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未做要求,上述效率指标均能符合建设单位的设计指标。 在本次2025年9月9日-9月11日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对COD、BOD5、石油类、悬浮物、氨氮、总磷指标处理平均效率分别为99.0%、99.3%、94.2%、97.1%、96.4%、92.3%。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对污水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未做要求,上述效率指标均能符合建设单位的设计指标。在2021年9月10日~12日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期间,全厂废水中pH、COD、BOD5、悬浮物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满足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在本次2025年9月9日~9月11日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期间,全厂废水中pH、COD、BOD5、悬浮物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满足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有机溶剂再生生产线的废气处理设施 生产工艺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参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表1标准;同时参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的限值要求。 4条废有机溶剂处理生产线,共用一套废气净化设施,采用“两级水喷淋+碱喷淋+双介质等离子净化器”,只处理废有机溶剂处理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处理后经排气筒31m高空排放。 在2021年9月10日-9月12日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期间,废有机溶剂回收车间的废气采用“两级水喷淋+碱喷淋+双介质等离子净化器”工艺处理,其VOCs去除率76.3%~89.1%。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对VOCs处理效率未做要求,上述效率指标均能符合建设单位的设计指标。在2021年9月10日~9月12日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期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的限值要求。在本次2025年9月9日-9月11日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期间,废有机溶剂回收车间的废气采用“两级水喷淋+碱喷淋+双介质等离子净化器”工艺处理,其VOCs去除率79.7%~85.9%。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对VOCs处理效率未做要求,上述效率指标均能符合建设单位的设计指标。**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9月10日对废气进行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浓度满足《**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的限值要求,同时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浓度也可以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的限值要求。
2 综合车间二的废气处理设施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参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表1标准;同时参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的限值要求。 综合车间二的废气处理设施用于处理综合车间二的废气。主要是危废库(含二次危废暂存库、危废1库和危废2库)产生的废气、化学调配工艺产生的废气和包装容器清洗系统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是挥发性有机物。采用“双级填料吸收塔+碱喷淋+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由一根H=15m,Φ=0.8m排气筒DA002排放。 在2021年9月10日-9月12日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期间,综合车间二的废气采用“双级填料吸收塔+碱喷淋+活性炭”工艺处理,其VOCs去除率71.0%~95.9%。在2021年9月10日~9月12日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期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的限值要求。在本次2025年9月9日-9月11日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期间,综合车间二的废气采用“双级填料吸收塔+碱喷淋+活性炭”工艺处理,其VOCs去除率86.1%~87.6%。**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9月10日对废气进行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浓度满足《**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的限值要求,同时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浓度也可以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的限值要求。
3 污水处理站的废气处理设施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参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表1标准;同时参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的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二级标准。 用来处理****处理站废气,采用“生物除臭处理+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在2021年9月10日-9月12日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生物除臭塔+光解除臭+活性碳吸附”工艺处理,其VOCs去除率85.5%~90.1%。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对VOCs处理效率未做要求,上述效率指标均能符合建设单位的设计指标。在2021年9月10日~9月12日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期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的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此外,各废气处理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去除率均高于70%,只有一个点位去除率为68%。在本次2025年9月9日-9月11日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生物除臭塔+光解除臭+活性碳吸附”工艺处理,其VOCs去除率85.5%~90.1%。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对VOCs处理效率未做要求,上述效率指标均能符合建设单位的设计指标。**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9月10日对废气进行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浓度满足《**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的限值要求,同时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浓度也可以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的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在本次竣工验收监测期间,各废气处理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去除率均高于80%,只有一个点位去除率为79.7%。
4 无组织废气 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二级新改扩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执行《**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标准,同时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正常工况时采用集中收集净化后有组织排放;加强生产设备和管道的密闭,加强生产管理等控制措施;项目配备的各类储罐均为固定顶罐,为减少装置无组织排放,企业对储罐采取了“氮封或水封”的高效密封方式,有机溶剂类储罐区大小呼吸有机废气经氮封或水封处理后,****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采取封闭措施,顶部设有顶棚,四周设置围墙,留有车辆进出通道,产生的废气收集后排入综合车间二废气处理设施处理。 在2021年9月10日~12日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期间,挥发性有机物厂界无组织浓度和厂区内浓度满足《**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的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表1中的二级新改扩项目标准。 **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9月10日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厂界无组织浓度和厂区内浓度满足《**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的限值要求,同时也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表1中的二级新改扩项目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设备噪声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为65 dB(A),夜间为55dB(A)。 采用选择低噪音设备、加装防震垫片、置于室内及加装消声器等措施进行隔声降噪。 在2021年9月10日~11日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期间,东德****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Leq值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昼间Leq值≤65dB;夜间Leq值≤55dB)的要求。 **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9月10日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本项目位于工业用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Leq值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昼间Leq值≤65dB;夜间Leq值≤55dB)的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护措施,分区采取防渗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治要求做好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的地下水防渗。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认真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1****处理站和涉及收集、储存“污水、污泥”的池、罐、构筑物、输送污水的水沟、输送污水管道的水沟内壁已进行防渗水处理。污水管道穿越道路时,已加高强度套管。 (2)防渗处理工程已经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设计、施工。 (3)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厂区主要污染装置区、污水处理站下游共3个)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场所,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置和利用。有机溶剂回收装置的过滤残渣和蒸馏残渣、废气治理设施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液再生产生的废改性材料以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需进行鉴定后,根据鉴**果规范处置。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移工作,杜绝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在综合车间二内建设一座418m2的次生危险废物暂存间,1191m2的清洗后的空桶存放区,520m2的危废1库,682 m2的危废2库,危废1库和2库用于存放吨桶入场的废有机溶剂。设防风、防雨密闭危险废物暂存仓库,设置危险废物泄漏事故收集系统,****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地面采取了硬化、**度聚乙烯防渗层等防渗措施。经过验收期间现场核查,目前已产生的各类固废处置方案符合原环评提出的处置要求,尚未产生的固废待产生后按原环评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立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配套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制定有针对性的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并与园区、地方政府及项目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监理环保管理制度,配套环保管理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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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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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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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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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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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要求,《报告书》确定的厂区卫****处理站外100m、综合车间一外50m、综合车间二外50m、罐区一外50m以及塔区一外100m的范围,你司应及时将卫生防护要求报**市规****区管委会,并配合做好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控制工作,确保在此范围内不得**居住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生产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居住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生产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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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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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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