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湖州-德清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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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5-12-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471 传真:0572-****072

通讯地址:**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600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

**省**市**县乾元镇乌牛山路68号3号楼一楼

****

****位于**省**市**县乾元镇乌牛山路68号3号楼一楼,总投资1200万元,拟租赁******公司闲置厂房1700m2作为生产场地,计划购置搪衣机、电加热单(双)孔加热处理设备、行星式快速整型机、分选机等设备组织生产,形成年产600吨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信息化局出具了备案赋码表,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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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清洗废水:经沉淀桶沉淀去除杂质后可继续回用于设备清洗,不排放。

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泵至回用于抛光工序,不排放。

冷却循环水:可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

抛光循环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抛光,定期补充损耗

投料废气:车间封闭沉降。

喷雾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的尾气合并后通过一根不低于29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出料废气:车间封闭沉降。

上料废气:车间封闭沉降。

低温热处理废气:无组织形式排放。

高温热处理废气:经收集后进入配套的电燃烧炉处理,尾气并联至一根不低于29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废物仓库,委托一般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危险固废:设置危废仓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风机安装减振片、设置隔声罩等措施进行减振降噪;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平时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减少人为噪声的产生;物料及产品的运输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