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招标人)的**78地块定向住房(春辰嘉园)建设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名称),于2025年12月17日在******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得分 | |
| **** | 陈琼 | 90日历天 | 合格 | ****725.59 | 94.01 | |
| 资格业绩 | 项目名称:******社区****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 合同金额:719.68万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4月12日; | |||||
| 资信业绩 | 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智能化工程; 合同金额:639.6万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2月8日; 项目名称:绍****公司****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 合同金额:570.5783万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月18日; | |||||
被否决投标情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市****公司 | 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一)符合性内容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材料)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
| 2 | ****公司 | 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一)符合性内容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材料)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
| 3 | 绍****公司 | 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一)符合性内容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材料)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
公示期限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2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市****建设局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
****集团****公司(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