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陕西-安康-宁陕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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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作者:****环境局**分局 来源:****环境局**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18 12: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县农****监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4日(7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915-****373

通讯地址:**县迎宾大道40号 邮编:711699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县农****监测站建设项目

****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环境局**分局关于**县农****监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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