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 年旅游**产业路项目一**仙旅游公路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8日
合 同 协 议 书
****政府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县2024年旅游**产业路项目一**仙旅游公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接受**博鸿****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县2024年旅游**产业路项目 一 **仙旅游公路工程 (项目名称**县2024年旅游**产业路项目 一 **仙旅游公路工程(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 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包括投标承诺书、项目 部主要管理人员签名备案表、安全生产合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 任书、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省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有 关会议纪要和双方认可的文件等。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 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捌万元陆角玖分 元 (¥ 9,680,000.69 )
4.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郭 剑
5. 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质量 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 同价款。
8.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120 天。
9.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 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 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各有关单位。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
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 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