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人民政府 关于林凤镇2025年第9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农用地转用建设的批复

审批
四川-资阳-安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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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自然**、能源
公文种类 批复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5-12-15
发布日期 2025-12-18
文号 安府函〔2025〕565号
有效性 有效
**** 关于林凤镇2025年第9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农用地转用建设的批复


****

关于林凤镇2025年第9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农用地转用建设的批复

安府函〔2025〕565号

****政府:

《关于林凤镇2025年第九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安林府〔2025〕112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根据《****规划局关于2025年大平镇、高升乡等25个乡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报告》(安自然资交办〔2025〕16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镇2770.86平方米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平方米,园地1974.87平方米,林地795.99平方米,草地0平方米,其他农用地0平方米)、0平方米集体未利用地,合计2770.86平方米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林凤镇2025年第9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你镇按照国家和省有****基地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


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的合法权益。

附件:林凤镇2025年第9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情况明细表

****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林凤镇2025年第9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情况明细表

单位:平方米

姓名

位置

户籍

人口数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未利

用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

农用地

蒋昌彪

大坡村2组

2

210

210

210

吴小霞

**村4组

3

210

40.84

40.84

169.16

凡成胜

**村10组

2

210

133.52

71.31

62.21

76.48

夏建洪

**村10组

4

240

239.24

239.24

0.76

吴仁金

**村7组

2

117

20.62

20.62

96.38

吴仁智

**村7组

4

221

64.28

64.28

156.72

凡星龙

麒凤社区12组

7

250

61.24

61.24

188.76

吴仁果

桥埝村3组

6

350

350

350

吴仁胜

桥埝村3组

4

280

280

280

高世科

学田村9组

3

210

100.4

100.4

109.6

李发均

学田村8组

2

210

210

196.72

13.28

梅伯华

松林村12组

1

210

210

210

陈友才

桥埝村11组

3

210

24.72

24.72

185.28

张加兵

学田村9组

6

350

350

350

周思彬

桥埝村10组

3

210

100.37

100.37

109.63

周承贵

桥埝村10组

2

199

95.63

95.63

103.37

翟开全

学田村10组

4

280

280

280

合计

3967

2770.86

0

1974.87

795.99

0

0

1196.14

0

备注:“农用地”一栏中的“其他农用地”是指按国标三大类中的一级类中除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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