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人民政府关于林凤镇2025年第5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建设的批复

审批
四川-资阳-安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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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自然**、能源
公文种类 批复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5-12-15
发布日期 2025-12-18
文号 安府函〔2025〕55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林凤镇2025年第5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建设的批复


****

关于林凤镇2025年第5批农村村民

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建设的

批 复

安府函〔2025〕558号

****政府:

《关于林凤镇2025年第5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安林府〔2025〕85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根据《****规划局关于林凤镇2025年第5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报告》(安自然资〔2025〕564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镇0.760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公顷,园地0.7605公顷,林地0公顷,草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0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合计0.7605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林凤镇2025年第5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你镇按照国家和省有****基地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


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的合法权益。

附件:林凤镇2025年第5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情况明细表

****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林凤镇2025年第5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序号

乡镇

位置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其中可调整**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1

林凤镇

大坡村1组、2组、4组、7组

0.7605

0.7605

0

0

0.7605

0

0

0

0

0

合计

0.7605

0.7605

0

0

0.7605

0

0

0

0

0

备注:“农用地”一栏中的“其他农用地”是指按国标三大类中的一级类中除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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