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关于拱桥乡2025年第4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农用地转用建设的批复
安府函〔2025〕561号
****政府:
《关于拱桥乡2025年第四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安拱府〔2025〕96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根据《****规划局关于2025年大平镇、高升乡等25个乡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报告》(安自然资交办〔2025〕16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乡306平方米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平方米,园地0平方米,林地306平方米,草地0平方米,其他农用地0平方米)、0平方米集体未利用地,合计306平方米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拱桥乡2025年第4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你乡按照国家和省有****基地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
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的合法权益。
附件:拱桥乡2025年第4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情况明细表
****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拱桥乡2025年第4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情况明细表
单位:平方米
| 姓名 | 位置 | 户籍 人口数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 用地 | 未利 用地 | |||||
| 小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 农用地 | ||||||
| 肖读荣 | 孟良村1组 | 6 | 306 | 306 | 306 | ||||||
| 合计 | 306 | 306 | 0 | 0 | 306 | 0 | 0 | 0 | 0 | ||
备注:“农用地”一栏中的“其他农用地”是指按国标三大类中的一级类中除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外的其他农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