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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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中广核**县5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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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
附件:
****关于
中广核**县5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广核**县5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县郭家沟镇、辛家沟镇及张家山镇境内,风电场范围东经110°25′51.92193″-110°41′46.17952″,北纬37°34′10.94602″-37°40′9.37498″.项目总占地177287.2m2,其中永久占地4752.2m2、临时占地172535m2。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MW,**8台单机容量为6.25MW风力发电机组,架空集电线路 7km 和直埋电缆1.6km。项目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814h,预计年上网电量为9070万kWh。项目总投资26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11.29万元、占总投资的 0.8%。
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減缓和控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该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切实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控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围挡、物料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口设车辆冲洗台、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严格按“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开展施工作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盥洗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机械在夜间施工。尽量采用新技术、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回用于场内检修道路的修筑,不能回收利****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五)落实环境电磁辐射防护措施,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六)按要求落实风机噪声影响范围内居民搬迁工作,受影响居民未搬迁前所涉及的风机点位不得开工建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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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