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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建设厅关于印发〈**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17号)、《****建设局 ****委员会 ****规划局关于加强绿色建筑管理的通知》(〔2024〕-85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市**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申报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进行审查,其审查结果为通过。现将上述项目的专家审查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局质量安全与技术工作组书面反映情况(联系地址:**市**区蜀南大道中段18号,邮政编码:644600,联系电话:0831-****162),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联系电话,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市**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专家审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