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公司**工务段混动多功能垂直打磨机、锂电钢轨钻孔机、锂电钢轨锯轨机、内燃钢轨仿形打磨机、沥青冷补料、监控摄像头采购(项目编号:****)
2、成交候选人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排序 |
| 2 | 锂电钢轨钻孔机 | 流标 | / |
| 3 | 锂电钢轨锯轨机 | 流标 | / |
| 6 | 监控摄像头 | ******公司 | 1 |
| 6 | 监控摄像头 | ******公司 | 2 |
| 6 | 监控摄像头 | **济****公司 | 3 |
3、公示期
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1日之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公司提出,逾期****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公司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区东韩路6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31-****610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成丰大厦8楼(**市**区天成路57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31-****1112
电 子 邮 件:****@163.com
5、其他公示内容
1、包件6:******公司报价文件未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章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8.包件2.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包件6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的要求,故否决其投标。
2、包件2、包件3:因以上包件招标文件技术条件需要进一步商榷,故以上包件流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