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厅关于做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民政局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提振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活力,切实保障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落地见效,结合**县实际情况,现决定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提供**县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评估服务的机构和养老服务的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和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单位需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相应职能所需的条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与具体条件的评估组织、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企业、事业单位等,均可参与此次遴选工作。
(一)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从事养老、医疗、****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与监督制度健全,拥有独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严格遵循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3、****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固定场所、配套设施设备及工具等。
4、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5、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①依法****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②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需****中专及以上学历,拥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相关实务经历,且具备对应专业背景。
③评估人员应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质证书,或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并取得学业评估合格证明,同时具备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的实际从业经历,能够准确理解评估指标内容,熟练掌握评估工作要求。
④严格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及个人隐私。
⑤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⑥不得参与本项目消费补贴所提供的养老服务。
2、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企业等)
①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需明确包含养老服务相关内容。
②自愿参与此次遴选,信誉良好,近1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③具备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对应服务的能力,具体指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人员,需持有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等。
④****民政局认定的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有意向参与遴选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具备相应类别资质的工商注册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②组织(企业)的经营状况报告、相关服务业绩证明资料等。
③组织(企业)专业工作人员的学历证明、资质证书、从业经历证明等材料。
④诚信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3、上述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可为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1份)。
(二)审核与公示
1、****将对意向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入选单位名单进行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2、凡符合本次遴选范围和条件要求的单位,可自行下载填写《**县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组织(企业)申报表》,并按要求向****申报。
(三)联系方式
1、地址:****养老服务股
2、联系电话:0313-****196
3、邮箱:****@163.com
附件:
附件1.**县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组织(企业)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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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