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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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xqqzwfwb01@tj.****.cn
通讯地址:**区中**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 ****中心二楼,225窗口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增益达科技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 **** | **市**区大寺镇大芦北口南205国道旁 | **天****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位于****区大寺镇大芦北口村天****开发区内——**市**区大寺镇大芦北口南205国道旁,该厂于2001年建成投产。为迎合汽车市场的发展变化,增强企业综合实力,****拟投资2200万元,建设“增益达科技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围绕产品精度提升、自动化集成和绿色生产开展,计划淘汰设备30余台,增加设备300余台,新增年产轿车齿轮200万件、温锻齿轮2万件、自用模具400件及差速器壳5万件。 | 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活动,项目无土建施工,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内部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环境因素可恢复到原有水平。 运营期 废气 抛丸工序废气经连接设备的管路直接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清洗包装区清洗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热处理渗碳、清洗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热处理燃气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热处理淬火油雾经设备内置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集气罩收集,通过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 废水 本项目不增加职工,无新增废水产生,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金属边角料、金属屑、不合格产品、抛丸颗粒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清洗废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淬火油、废活性炭、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4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