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2项完成国家“十四五”能耗双控和碳减排指标任务整改结果公开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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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省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性强,2019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1.16,远高于**0.54的平均水平;2015年以来高耗能产业能源消费比重逐年增加,2019年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89.6%,较2015年又增加4.3个百分点。高耗能的产业结构、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给减污降碳带来较大压力。按照国家要求,**省“十三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应较2015年分别下降15%和18%。而**省“十三五”前四年两项任务只分别下降9.49%和8.62%,均未完成序时目标任务,部分城市能耗强度居高不下,能耗双控形势严峻。对照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全省还有一定差距,任重道远。

整改目标

完成国家“十四五”能耗双控和碳减排指标。

整改措施

(一)严格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将**省下达的“十四五”能耗双控和碳减排指标任务按年度分解到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加强市对县责任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通报考核结果,并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县(市)区实行问责。加强节能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

(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落实《**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严细梳理排查在建“两高”项目,建立清单台账,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停工整改。严格实施节能审查,提高“两高”项目准入门槛。同时梳理近期已建成的项目,建立管理台账。强化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依法规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公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从源头控制碳排放增量。

(三)推动传统产业低碳转型。统筹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产业持续提高能效水平。2025年年底前,对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菱镁产业等14个重点行业存在“双超”“双有”和高耗能问题的重点排污单位,分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风电、光伏、抽水蓄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推进蓄能和储气项目,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五)加强用能管控力度。在2021年年底基本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高能耗双控预测预警能力的基础上,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深挖节能潜力,支持实施节能改造。

(六)推进企业节能降碳。开展碳排放核查,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筛选确定年度纳入国家核查范围重点排放单位(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名单,摸清温室气体排放底数,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和排放监测计划报送、核查及复核工作,全面掌握近年工业生产、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林业、废弃物五大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完成纳入**碳市场交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发放与清缴履约工作。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节能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部署推动19项重点任务,提出了30项重点任务指标,明确了各行业节能任务及各县(市)区双控下降目标。2022年国家优化了节能考核频次,省政府下达我市“十四五”能源消费强度控制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要求到202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经初步估算,我市能耗强度累计下降比率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率已完成进度目标。

(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落实《**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严细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存量“两高”项目,建立动态清单,对新增“两高”项目,对照能效水平、环保要求、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等要求进行严格把控,从源头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存量“两高”项目,强化动态监管,坚决清理违规“两高”项目,推进存量“两高”项目节能降碳改造。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规定,新上“两高”项目实行更加严格的准入制度,从源头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两高”项目监管力度,提高准入门槛。印发实施《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认真落实深化环评改革有关要求,提升服务质量,建立绿色通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企业节能降碳。按照《中华人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有关要求,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21年至2025年,按照全省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督促3家重点企业按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其中,2家企业已通过评估验收;按照规定程序,泓博智源****公司将于2026年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四)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全力推进风力发电产业发展,截至2025年10月末,**市已建成发电装机容量838.95万千瓦,其中,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395.63万千瓦(风电321.64万千瓦、光伏57.39万千瓦、生物质和垃圾发电13.6万千瓦、储能3万千瓦),占全市发电总装机容量47%。200万千瓦风电项目于2024年初实现首台并网,并网发电65万千瓦。

(五)加强用能管控力度。完成全市21户重点用能企业纳入省级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工作,实施动态监测,常态化监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修订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严把项目准入关。

(六)推进企业节能降碳。按照《**省重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数据核查实施方案》(辽环综函〔2022〕211号)、《关于做好发电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3〕66号)等通知要求,开展温室气体底数、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和排放监测摸底调查,组织全市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组织发电、水泥等年能耗万吨标煤以上企业开展碳排放数据和监测计划报送及核查工作,2021年至2025年,组织全市重点排放单位配合省级完成碳排放核查,督促企业按时完成配额清缴履约,营造降碳盈利、超排付费的良好氛围,提升企业碳资产管理积极性。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24-****8397

邮寄地址:**市**区双园路30号

****市委、****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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